冲刺中考决心书(精选3篇)
回忆起那时,我们还是一个刚入中学的初中生,对中学时代的生活充满幻想。可是,随着时间的流逝,我们转眼间也将告别初中的生活。
中考,是体验我们这三年来努力的成果,是决定我们另一个学习生涯的开端,是我们每一个学生命运的转折点。因此,中考是我们所面临的一个大问题,我们要把握机会去努力,去拼搏。
以前,我们是经不住风雨的温室里的花朵,不能像雄鹰一样在蓝天里翱翔,去克服各种各样的“挫折”,因为我们没有毅力和勇气。现在,我们要锻炼自己,要像骏马一样在坎坷中前进,为理想的实现而拼搏。
小草,无论它长在深山里、峭壁上,还是峡谷中、河溪旁,它总是不断地追求着春天,不断地奉献着翠绿。如果我们能成为小草,在中考前去努力,去追求,我们深信,我们一定会追求到属于我们每一个人的“春天”。
也许有人会问:“我们初三同学的‘春天’是什么?”如果仔细想想,很简单,那就是获取更多的知识去应付中考,古希腊的第欧根怪说过:“知识是青年人最佳的荣誉,老年人最大的慰,穷人最宝贵的财产,富人最玲贵的装饰品!”可见,知识是多么的重要,知识是靠平时一点一滴积累而成的,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经历逆境的磨炼。离中考大约还有百余天,这就是我们唯一能奋斗的时间了,如何利用好这段时间去创造美好的未来呢?这是我们现在最关键的问题。
我们认为,首先要有自信心,决心去学习。因为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,是一种感觉,有了这种感觉,人们才能怀着坚定的信心和希望,开始伟大而又光荣的事业。做为毕业生,我们一定要在心里默默下决心:“我一定要努力把中考考好。”
其次,我们要参与竞争,无论每时每刻,何时何地,都存在着竞争,当今的世界,一个突飞猛进的世界,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,如果失去竞争,就意味着落后。落后就要挨打,落后就是失败。因此,为了我们奋斗的目标,我们决心竭尽全力去拼搏,积极参与竞争。
再次,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——即勤奋。只要我们做到“习勤忘劳”的地步,就不会失败。每天,我们把课程表上的课认真落实好,各科老师所布置的作业及时完成并上交外,还要做到抓住眼前的每一秒钟,勤于多做各类习题,利用短暂的课余时间抓紧复习每一科以前所学的知识,昼做到“比别人先走一步”。
除了勤奋外,如果你想让成功永远陪伴你,让失败永远远离你的话,那么你还必须有有效的学习方法。假如你为了自己的目标,过分地过书库、翻书山而通宵达旦,只会令你一事无成。因为学习要讲究方法,一味地苦读是不会有好的结果的,反而会影响你的身心健康。学习也要有科学性,每一个同学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挖掘出一套属于自己有效的学习方法。
新学期的到来,意味着中考又近了,意味着我们要加快努力的步伐。虽然离中考的时间已经不多了,但是只要我们妥善安排好每一天,让每一天过得很充实,很有意义,我们的目标还是会实现的。
我们初三年级的每个同学经过最后三个月的冲刺,把握今天,胜过两个明天。
中考,是一次挑战,更是一种机遇。困难与希望同在!挑战与机遇并存!九年的发愤苦读,九年的忘我拼搏,只待中考的最后一搏!为了更好地挖掘自身的潜力,实现心中的梦想,
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:
一、瞄准目标,坚定信念。不言败,不言弃,不达目的决不罢休,时刻保持最佳的竞技状态。
二、刻苦学习,分秒必争。上课不分神,课后不分心,作业不抄袭,考试不作弊,不打被动战,不放弃任何一个疑难知识点,认真对待每一堂课、每一次考试与练习,努力提高复习的效率与效果。
三、严守纪律,心无旁骛。不迟到,不早退,不打游戏,不进网吧,不使用手机、mp3、mp4等通讯娱乐工具,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,不滥交朋友,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来往,保证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去。
四、劳逸结合,精力充沛。确保午睡、晚就寝睡眠质量,不打疲劳战,不低效学习,保证良好的身体素质,保持旺盛的学习精力。
五、精诚团结,和谐竞争。不为小事斤斤计较,不拉帮结派,不说三道四,互帮互助,携手共进,共同创设浓烈的学习氛围,保证最佳的学习情绪和最优的学习环境。
六、调整心态,心如止水。能坦然面对过程中的成功与失败,胜不骄,败不馁,只为高考的最后胜利。
我一定会以最刻苦的精神,最坚韧的毅力,最饱满的热情,最昂扬的斗志,勤奋苦读,珍惜分秒,勇于拼搏,敢于竞争。不到最后一刻,绝不放弃希望,绝不放弃努力!我的目标一定要实现!我的目标一定能实现!
1.我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、准确。如有虚假、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,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。
2.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,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、监督和管理。
3.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,自觉遵守硕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。如有违纪、违规行为,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。
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(节选)
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:
(一)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;
(二)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;
(三)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;
(四)在考试过程中旁窥、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;
(五)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,喧哗、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;
(六)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;
(七)将试卷、答卷(含答题卡、答题纸等,下同)、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;
(八)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、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;
(九)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。
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、公正原则,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:
(二)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;
(三)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;
(四)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;
(五)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;
(六)故意销毁试卷、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;
(七)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、考号等信息的;
(八)传、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、答卷、草稿纸的;
(九)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、考试成绩的行为。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,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。考生有第六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,各科成绩无效;
考生签字: 考生家长:
二○_年 月 日